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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党百年 发展红色旅游的总体思路

2021-02-25 17:06:01

为充分发掘和利用革命历史文化资源,积极发展红色旅游,广泛开展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大力弘扬和培育伟大民族精神,不断增强民族凝聚力,推动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发展红色旅游的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遵循新时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特点和要求,以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为主要载体,进一步加强对革命历史文化遗产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发挥旅游产业优势,将革命传统教育与旅游开发有机结合,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通过政府组织引导、社会积极参与和市场有效运作,加强重点项目建设,改进和完善薄弱环节,全面提升红色旅游开发和管理水平,促进红色旅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使之成为加强和改进爱国主义教育的有效手段和促进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要使发展红色旅游同弘扬革命传统、培育民族精神相结合,同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相结合,同有效保护和利用革命文物相结合,同资源保护和生态建设相结合,同推动老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相结合,寓教育于旅游之中,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2.坚持因地制宜。要充分利用现有设施和条件,实事求是地确定重点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把握好建设规模和标准,避免过度开发对革命历史文化遗产及其环境造成损坏,做到朴素实用、功能完善。
3.坚持统筹协调。注意做好红色旅游区规划与相关区域的城乡规划以及交通建设、环境保护、风景名胜和文物保护等专项规划的衔接。整合相关旅游资源,把发展红色旅游与发展生态旅游、民族文化旅游、工农业旅游等密切结合,形成综合型、复合型的旅游产品,增强红色旅游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4.坚持多方参与。要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相结合。公共性质建设项目的投入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经营性质建设项目的投入通过市场运作方法加以解决,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发展目标
——加快红色旅游发展,使之成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阵地。2004至2007年参加红色旅游人数的增长速度要达到15%左右,2008至2010年要达到18%左右。
——培育形成12个“重点红色旅游区”,使其成为主题鲜明、交通便利、服务配套、吸引力强,在国内外有效大影响的旅游目的地。
——配套完善30条“红色旅游精品线路”,使其成为产品项目成熟、红色旅游与其他旅游项目密切结合、交通连接顺畅、选择性和适应性强,受广大旅游者普遍欢迎的热点旅游线。
——重点打造100个左右的“红色旅游经典景区”,使80%以上达到国家旅游景区3A级以上标准,其中40%要达到4A级标准。到2007年,争取有50个“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年接待规模达到50万人次以上;到2010年,争取有80个“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年接待规模达到50万人次以上。
——重点革命历史文化遗产的挖掘、整理、保护、展示和宣讲等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列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革命历史文化遗产,在规划期内普遍得到修缮。
——实现红色旅游产业化,使其成为带动革命老区发展的优势产业。到2010年,红色旅游综合收入达到1000亿元,直接就业人数达到200万人,间接就业人数达到1000万人。
上述目标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为2004至2007年,以12个“重点红色旅游区”、30条“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和100个“红色旅游经典景区”为重点,加强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和革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初步形成红色旅游发展的框架;第二阶段为2008至2010年,进一步巩固提高基础设施配套水平,实现规划目标,推动红色旅游全面发展。

(四)主要任务
1.建设红色旅游精品体系。从打造100个“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入手,通过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和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推出30条“红色旅游精品线路”,着力培育12个“重点红色旅游区”,形成全国红色旅游发展大格局。
2.建设红色旅游配套交通体系。结合国家干线公路及农村公路建设规划,重点建设红色旅游景区(点)与主要干线公路的连接线,切实改善通达条件。
3.建设红色旅游资源保护体系。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加强对重点革命历史文化遗产的挖掘、整理,加大保护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力度,使重要的文物、遗址、纪念地、名人故居、文献、建筑等得到妥善保护。
4.建设红色旅游宣传推广体系。充分发挥各级党政部门、企业单位优势,统筹规划,利用多种宣传方式,打造红色旅游的形象品牌。
5.建设红色旅游产业运作体系。改革传统的管理模式,充分利用市场机制,采取灵活的政策措施,鼓励社会参与红色旅游的开发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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